社保转移,一定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2024-11-29 1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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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社保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原社保局,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办理。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回答2:

不需要,可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扩展资料: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七条  原参加外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就业,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入申请,

在国家没有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之前,按照《规程》的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转移统筹基金。

第八条  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向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回答3:

通常我们说,工作可以辞去但社保不能断缴,为什么不可以断缴呢?我专门整理的关于社保断缴的文章不妨先看看:《社保断缴后就没用了吗?有哪些影响?以前的缴费会不会被清零?》

社保转移办理不一定需要本人去。社保转移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关于社保更多内容,感兴趣可往下看:

作为我们最基本的保障社保,一般存在两种办理方式: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大家比较熟悉的单位办理我们先来讲一下。

1. 单位办理

从我们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会为我们缴纳社保,我们每月可以从工资条看到社保扣了多少。

只是随着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大量自由职业者出现了。由于对社保知道不多不少朋友忽视了这项国家福利,所以提议先了解一下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那么自由职业者怎么办理社保呢?这边先强调一点,办理社保以个人身份,只有这两种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那么接下来我就跟大家好好聊一下:

2.个人办理

(1)办理职工社保:拥有参保当地的户口,就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享用和公司职员相同的社保待遇。

(2)办理城乡社保:有参保当地的户口,用城乡居民的身份也可以缴纳城乡医保和城乡养老,普通居民的社保待遇也能享用。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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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回答4:

社保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原社保局,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办理,但是一定要注意携带资料齐全。
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需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保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

注意: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保、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回答5:

不要本人亲自办。
步骤:
1、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开“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交到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转移接续窗口;
3、等转移成功的通知。
4、社保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