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满一周岁女方起诉离婚可以不要孩子吗

2024-11-18 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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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不要,前提是协议好,但是要法院判的话肯定会判给你的,因为孩子2周内是判给妈妈的,你怎么那么狠心啊,自己的孩子怎么忍心不要,即使再苦再难也要让孩子享受到母爱啊,看来世界上最伟大的是母爱,这句话对你是白说了,没有工作可以找啊,养活孩子是挺难的,你就不能挺过来吗,这样做太狠心了,我真的都想哭了。

回答2:

你作为女方有权起诉离婚;相反在孩子未满一周岁时,男方是无权起诉离婚的。
关于小孩的扶养,如果女方愿意扶养。未满两周岁的小孩,在离婚时法院一般判决给女方扶养。如果女方不愿意扶养,男方愿意的话,那么可判决给男方。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的话,会根据孩子的现状进行判决,如果小孩现在已经在男方父母家生活,而你又不愿意扶养,判给男方扶养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

回答3:

子女未满一周岁的,女方起诉离婚,可以提出不抚养孩子的诉讼请求。
女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同意抚养孩子,法院会判决孩子男方抚养,如果男方也不同意抚养孩子,法院通常会判决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承担抚养费。

回答4:

一般来说,对方要的话,你可以不要。对方硬是不要的话,比较烦的事情,因为马上就要超一岁了。判决书作出时候,是一岁以上了。

回答5: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是指:(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