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致人死亡,如何量刑,追诉期怎么算。

2024-11-15 06:32: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其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他是以放火为手段杀害特定的人,也应以放火罪论处。
放火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放火行为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不构成放火罪。情节严重的,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比如说,他是以放火为手段杀害特定的人,放火地点是个独门独户,几百米之内没有另外的房屋、人员及其他公私财物,放火行为确实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那就定故意杀人罪。

回答2:

如果纵火是为了烧死人,依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不是,依放火罪处罚。放火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人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都是20年的追溯时效

回答3:

构成放火罪。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人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本罪的追溯期为20年。

回答4:

  一般是死刑,但死缓的可能性较大。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