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指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1、狭义婚姻法
专指规定婚姻的成立、终止以及婚姻的效力即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其内容不涉及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家庭事项。
2、广义婚姻法
是指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
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特点是:
1、普遍性。婚姻是适用范围及广泛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
2、伦理性。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它不仅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3、强制性。婚姻法作为法律具有强制性,而且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
俩字,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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