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也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2、成因上的区别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
1)、工程的立项、设计、地探、审核、监理、监督、验收等多个环节和建设程序上未照章行事;
2)、设备、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施工和管理的原因;
3)、结构设计错误;
4)、工程质地原因;自然灾害;建筑物使用不当。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1)、施工管理原因;
2)、技术措施的原因;
3)、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不力;
4)、一些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
3、种类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有: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等由于建筑物质量原因引发得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等。
4、报告部门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安全事故: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扩展资料
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事故,其后果是造成经济损失、人员死亡。 安全事故是施工工过程引发的生产事故,其主要原因不是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
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等。
质量事故有: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等由于建筑物质量原因引发得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其实质量和安全事故都是相关联的,因为质量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安全事故有可能是质量问题引发的。最明显的区分就是质量事故指的是施工企业的产品事故,安全事故指的是人员的伤亡事故。
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区别?
质量事故:因材料或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缺陷引发的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安全事故:因安全防护或制度、安全制度执行缺陷引发的事故。如高空坠落安全网失效,前一段施工电梯坠落等。
安全事故我觉得从事故报告来分析的话,没有质量事故的重视规格高,质量事故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都是上报国务院,而安全事故则是市省国的逐级上报。
但是从伤亡角度来看,质量事故是有经济损失限制的,100万以上才能算,而安全事故没有经济损失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