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并协助转移社保关系。如果单位不按法规办理,一可以劳动仲裁,二可以法院起诉。
目前情况,在没有和单位协商一致,在没有人顶替的时候,你非要走,那就你被扣的工资就别想要了。
如果能够等到,有人顶替再走,即使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也可以和单位谈领到工资,可能要扣一部分。
首先,你的工资肯定必须给你,因为你和单位签合同了!!第二,希望你能在工作中善始善终,毕竟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就是走也应该给对方找人接替的时间,合同上没写的东西很多,没写就不代表可以不作为,有些事情是可以沟通的,建议与老板沟通!!!今后你也许还会有类似情况时,建议你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对方!!!工作重要,人际关系处理更重要!!!
辞职无需批准,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
工资应该发放。
"说的提前一个月申请 可合同上没这条 ",但是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读书是好事,单位应该谅解,尽快找到人交接。工资应该支付,看看单位对“旷工”有规定的处罚吗?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