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没还清卖房 那之前还的贷款怎么算

2024-11-16 12: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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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按揭所购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2、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3、买方付款方式决定了手续的繁简程度。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5、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 贷款

  •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回答2:

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您卖200万,现在还有50万的贷款,你可以先签买卖合同,合同要求买方提前支付50万,你先把贷款一次性还清,然后拿出来房产证您就可以过户,收剩余未支付的钱了!

1、首先,按揭所购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2、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3、买方付款方式决定了手续的繁简程度。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5、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后一种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会同意这种转让。因此,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方办理转让手续。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

回答3:

1、首先,按揭所购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2、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3、买方付款方式决定了手续的繁简程度。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5、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后一种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会同意这种转让。因此,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方办理转让手续。

拓展资料: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参考资料

贷款_百度百科

回答4:

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您卖200万,现在还有50万的贷款,你可以先签买卖合同,合同要求买方提前支付50万,你先把贷款一次性还清,然后拿出来房产证您就可以过户,收剩余未支付的钱了!

1、首先,按揭所购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2、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3、买方付款方式决定了手续的繁简程度。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5、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后一种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会同意这种转让。因此,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方办理转让手续。

扩展资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贷款

回答5:

贷款没还清卖房,那么卖房的收益要先用来还清贷款的。您还了银行50万,还欠50万贷款,您卖房得200万,那么需要先还清50万的贷款,剩下的150万才是您的收益。

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拓展资料:

1、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2、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