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露台有两户的二楼住房都附属着,请问此露台是不是归两户的专有部分所有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2024-11-22 14: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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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楼的露台附属面积是属于公摊面积里的,并不单纯属于哪家哪户的,就好比民不举官不纠,你用了也就用了,如果有人举报的话那只能拆除多余的部分,你还记得北京有个小区在楼顶建造花园的事情吧,那不也是楼顶多余的面积吗,所以没有人举报也就这样了你用就用吧,如果有人举报那就谁也用不了的,没有任何法律能帮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