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治部是国家审判机关内部设立的重要职能机关,主要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分别由组织人事科和宣传教育科承担。
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人事职责
1、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组织人事工作;
2、协助地方党委做好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下级法院领导班子;
3、负责本院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调配,职级调整及任免职务请示备案及法官等级、警衔以及职称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
4、负责全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和本院劳务派遣用工工作;
5、负责本院干警年度考核和临时工管理工作;
6、办理本院退休、辞职、辞退人员手续和清退临时用工等事宜;
7、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以及法官考核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宣传教育职责
1、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出全市法院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意见;
2、负责全市法院表彰奖励工作;
3、负责选送本院干警参加党校,选送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等工作;
4、负责有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统计、信息、资料、信访等事务;
5、负责部务会议的组织工作;
6、负责政治部有关文字综合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考勤及请销假工作事宜;
8、负责本院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及全市法院系统综合考评和政工规范化管理评审工作;
9、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好人好事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11、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和本院的政治和文化活动;
12、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和本院干警政治学习理论教育的安排和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