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芬兰赫尔辛基第十五届奥运会,新中国首次派出了一中国第一次参加奥运会;
1932年7月,美国洛杉矶第十界奥运会 ;
中国代表团共6人,分别为刘长春、沈嗣良、宋君复、刘雪松、申国权、托平,但运动员仅刘长春一人。刘长春原拟参加3个短跑项目,因旅途劳顿,放弃了400米跑,在100、200米预赛中,分列第五、六名,遭淘汰。此次参赛开创了中国参加奥运会比赛的历史,对中国体育的发展影响深远。
新中国成立第一次参加奥运会
1952年,第15届奥运会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举行。中国接到正式邀请较晚,只派出了40人的代表团,可当代表团到达赫尔辛基时,比赛已接近尾声。只有吴传玉参加了百米仰泳比赛。
重返奥运赛场的中国体育代表团第一次参加奥运会
1984年7月,美国洛杉矶第二十三界奥运会
中国奥委会派出了一个大型体育代表团参加这次盛会。52年前,旧中国首次参加的第十届奥运会,地点也是在洛杉矶。当时运动员仅刘长春孑然一身。而这次运动员达225人,参加了除足球、曲棍球、拳击、马术、现代五项以外的其余16个大项的比赛。中国台北奥委会也派出67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举重等项的比赛,这是海峡两岸中华儿女首次在夏季奥运会上相逢。
重返奥运赛场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在洛杉矶奥运会开幕后的第一天,便展示出新兴世界体育强国的风采。许海峰在男子手枪慢射比赛中所获的金牌不仅是本届奥运会决出的第一块金牌,更实现了炎黄子孙在奥运会上金牌及奖牌“零的突破”,一雪百余年来“东亚病夫”的耻辱。
此后,中国体育健儿再接再厉,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共获15 金牌、8银牌、9铜牌,列金牌榜第四位。对我有帮助7个40人的体育代表团。
是第15届1952年赫尔辛基奥林匹克运动会
新中国第一次组队参加奥运会是在1952年第15届赫尔辛基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