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这里还涉及到“申请承认的问题”——即我国是否与美国订立司法协助协议,具体情况您可以去律师港湾,那里的涉外婚姻律师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