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本地区的运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并填写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等相关手续;
2、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并到培训科填写两份申请登记表。与此同时货运驾驶员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审查合格的人员将会被分配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培训,并收取考试费和工本费。费用根据不同省市的驾校会有所不同,根据所考取的证件类型也会不同,具体价格要参考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一般在4000-900之间。
4、考试由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及格,而考取道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资格证则需要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个考生都可免费补考一次)
5、交通部门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到交通部门指定地点领取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