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建比高速公路早,那么只要不在扒首段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拆迁。
如果房屋修建晚于高速公路,那必须离开红线的30m以外修建。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
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 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
在高速公路划定红线后再扩建房屋也是不被允许的。
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芹并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春誉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高速公尺空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
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神困模,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游缓区。
50m范围
先有房子后括宽在20米红线内房子什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