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现在有两种选择:
第一、如果你手上有盈余,可以自己先垫钱看病,把发票什么的都保存好,等伤情稳定后再找肇事司机索赔,索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等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第二、拿着医院的催款单或者入院诊断证明找交警,请他们开具《交强险垫(支)付通知书》,然后和肇事司机一起去保险公司申请支付医疗费。
不管怎么样,你都先在医院吧伤养好再说,身体是自己的,如果事后肇事者怠于赔偿,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顺便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法院一般都还是支持弱者的。
祝:早日康复!
要求肇事者去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既然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那么放心好了,即使闹到法院也是你赢的,没有什么好顾虑的。
放心对方逃脱不了责任的,如果过后没有给予赔偿那么就可以起诉他。
可以 但如对方拒绝 你可先垫付 医疗费 后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