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对租赁的房屋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后承租人对房屋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能不能留钥匙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所以租客也不能强行要求房东交出钥匙,但两方可以协商并写入合同。
房东留一把钥匙以备不时之需完全合理,但并不能在未经租客允许的情况下随意出入,如果有此类情景,租客完全可以保留证据诉诸法律或直接报警。如果租客想和平解决,可以在租房后迅速换锁,房子租约到期后再将原锁换回。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以拘留并处罚金。
《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房东在合同里没有这个要求的情况下无权向租客要一把钥匙。若是合同里写了,租客也签了合同则有权。
《租赁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所以承租者有责任保管钥匙。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没听说这样的硬性规定。这个应该是可以谈的,不过好像惯例是这样,我身边朋友的房东都有钥匙。你可以直接问派出所嘛!
至于钥匙我认为你可以交给房东一把,但是要在租房协议中明确,该把钥匙只能备用,房东不可以未经你允许或者事后不打招呼的进你房间,借此条件窥探你的隐私等等,你顾虑什么,就约定什么;而且那把钥匙不能再复制给他人,否则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他负责。
你不给,你不肯签约也完全可以。
任何约定都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他不能逼你。
房东不应拥有房客的钥匙,国家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在租期内,只要房客按期缴纳房子,房子属于房客的私人空间,只要不在里边从事非法的事情,任何人未经房客允许不得进入。
建议你不要给他。他说派出所又规定,让他拿出规定来看看。你问他,如果给他钥匙,丢了东西谁负责?
房东无权要求租客必须提供一把钥匙,房东与租客签订了租房合同,房屋在此期间的使用权就属于租客,房东不得不征得租客同意随意进出房屋,除非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等意外;
关于房东的建议,如果你不愿意提供,你要求与房东签订,如果房屋发生一切意外,租客负全责,首先关于这一点即使租客签订了,意义也不大。如果房屋的不正常使用,带来了损失,租客自然是要负全责的,但是如果因此给楼上楼下的租户带来了损失,由房东负责,房东继续向租客追责;
关于是否留钥匙,个人建议,可以与房东协商,看如何解决比较好,有的租客会换锁后不给房东留备用钥匙,有的房东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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