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一)情节轻微(学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不超过正文的10%、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不超过正文的5%、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不超过正文的3%),责令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重新审查合格后,准允其参加论文答辩,未通过审查者,答辩至少延期半年。
(二)情节较为严重(学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10%--15%、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5%--10%、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3%--5%),或符合本文件中抄袭认定的第二条、第四条,答辩至少延期半年。
(三)情节严重(学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15%--20%、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10%--15%、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占正文的5%--10%),或符合本文件中抄袭认定的第五条、第七条,答辩至少延期一年。
(四)情节非常严重(学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超过正文的20%、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超过正文的15%、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字数超过正文的10%),或符合本文件中抄袭认定的第三条、第八条的,取消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五)因抄袭被责令延期答辩的,在第二次申请过程中,再次有抄袭行为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六)已授予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和情节非常严重的,学校将通报所在学院(中心),取消已授予学位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追回学位证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仿佛是17
好像是按比例的吧 对于整篇文章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