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是否需要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为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具体事先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都是往户口本上迁人口,也不是往房子里迁人口啊。估计,拿男方家户口本和你们的结婚证到男方家所在派出所问问。派出所出准迁证,然后你去娘家所在地派出所。这是过去,现在可能在男方户籍管理处就能办。事由:结婚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