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将房产赠给子女,父亲后悔想撤回,法院支持吗

2024-11-14 18:49: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回答2:

过户了吗?
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但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孩子存在严重侵害父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行为,或者对父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那么父母亲(赠与房产给孩子的夫妻)可以撤销房产的赠与。
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此规定,如果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双方或一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房产归孩子的约定。

回答3:

不支持,

回答4:

离婚协议书有没有公正或者离婚协议书是否在民政局备案?两个满足一个就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