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遗嘱公证将房产给与多名子女继承,现在,其他子女决定放弃继承,只给其中一人该如何办理?

其中一人将房产过户还需再交2%的房产税吗?
2024-10-30 11:43: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其他子女可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其他子女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回答2:

拿证生前遗嘱,子女全部到场,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放弃继承权的子女签字确认,那么公证后,凭公证材料,去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房管局申请办理继承人为产权人的新产证。
2%不是房产税,继承额的2%为继承公证费,没有公证的,无法继承。这是必须的,相对于其他国家征收的遗产税,这笔费用已经很小了,如想省钱,可以尽量将房子的价值评低一点。

回答3:

房企继承权的继承人需同时到场或出具带有印章的放弃继承说明文件,由继承人携该说明文件、原遗嘱、户口本、身份证、及死亡证明等先办理继承手续。

回答4:

2%不叫做房产税,而叫做继承权公证的公证费用,明白么?我在公证处工作过,所以了解相关情况。
只要是产权人去世以后,原有房产要进行更名的,都必须先做一个继承权的公证,公证费用是房屋总价的2%。
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就必须到公证处当面表示放弃的意思,经过公证员见证,将写入公证书内,但是2%的公证费还是要付的~

回答5:

子女都到公证处签字,同意放弃,就能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