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聘,我和医院签了一年的劳务合同,合同没到期医院要解聘我,按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2024-11-17 14: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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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属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所出的交通事故属于你全责或主要责任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就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满一年支付二个月 的经济赔偿金

回答2:

如果你是在2008年1月1日后才开始受聘于医院,那么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应该于你签订无固定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签无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在接下来的一年内支付你双倍的工资。那次的交通事故,如果你不是负主要责任的话,你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3:

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你可以到法院直接诉讼

回答4:

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后者才适用劳动法哦,前者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