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是否有权利知道伤情鉴定结果?

假如说我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那应该怎样做?
2024-11-18 1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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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鉴定结论不服,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