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一个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已经被取消。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历史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简称住建部。
是的,中国建设部全称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是,后者是在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中几个部合并新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