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通知规定:自1月18 日起,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必须提交档案存放在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的证明,否则不受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申
请。而“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中明列申请在京执业资格需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材料之一就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北京市属人才机构只接收京籍人员的档案存放,律协和司法局明显是在打一场配合战。”来自吉林省的焦大刚这样认为。
更令人诧异的是,通知发出的1 月15 日是周五,倘若周一发出,下周一施行,对于准律师而言,还有一周赶末班车的时间。但15 日发出,18日(周一)就施行,确实令 所有准律师始料未及。
对怀揣着律师梦的非京籍法学院校学生而言,该通知的出台不亚于一枚重型炸弹。在昌平区人大秘书科科长金圣海看来,这在实质上是一种就业歧视:“我
个人将就业歧视定义为用以自身无法改变的情况,出身或者说户籍和身高一样,都是我们无法选择的。”许多该通知的反对者都曾向记者提到过这样一个细节:4 月2 日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长宁曾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当被网友问到北京市律协的相关规定时,长宁回答说:“这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利益的问题,不好说,我要回去反映反映。”“这说明了三个问题:首先,律协会长明确表示了通知存在岐视因素,其次他对规定并不知情,最后他承诺会向有关方面反映,给我们一个回复。”闵德超分析道。然而,至今,长宁所承诺的回复仍然遥遥无期。同样开出空头支票的还有北京市律协秘书长李冰如,早在1 月24 日她就曾对记者表示“北京律协将对通知做全面解释”。
依据我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只要你满足第一款的四项规定,那么你毕业后去北京实习应当向北京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首先获得北京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聘用;(2)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人才库;(3)事务所向北京所在区县司法局提出实习申请。
据我所知 北京实习律师限制户籍 你最好问清楚 这个是出了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