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写国家法律规定,只要陈述你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如用人期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你可以详细看下《劳动合同法》
如该用人单位的确是损害了你的权利,最好是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并不能帮你解决直接的利益问题。
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公司辞退你,应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事业
说一下你的大概情况,我才能知道该如何帮你。
我都告诉你该怎么办了,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