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 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这段规定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内容,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