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比如他到酒店喝酒从不拖欠酒钱;没事的时候,诚恳地教小伙计写字;邻居家孩子围住他时,他不是把他们赶走,而是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这些都表现了孔乙己本性善良、性情温和的一面。
但是,孔乙己读了书,思想里便全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理想。他渴望得到科举的功名,渴望进学,渴望成为秀才,成为举人,过上有权有势的生活。虽然没有实现,但是他却把读书人的身份看得很重,这个身份成了他痴心固守的精神支柱,成为他寻求自我安慰的精神幻想。比如,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阔绰的“长衫客”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比如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以及和酒客们争辩是那“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歪理谬论,又如当酒客们嘲笑他连半个秀才也没有捞到的时候,他脸上立刻笼上了一层灰色,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表明他内心里十分在意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同时孔乙己也染上了知识分子的坏习惯。比如他鄙视劳动,他身材高大,说明了他有干活的能力,但他却固守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不像“短衣帮”一样去干活养活自己,甚至自己乱蓬蓬的胡子不知整理,穿的长衫也不补不洗;他还好喝酒,当他有九文大钱的时候,他会排出钱,要酒要菜,而当他在被打折了腿并且仅有四文钱的这种情况下,他都会用手走着来酒店,从兜里摸出这四文钱,要一碗酒喝。
其次,作为知识分子,他却思想迂腐,对别人说的话,甚至随口说的都是“之乎者也”之类的话,此外他还沉浸在“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种僵化的知识里。
更为严重的是,孔乙己的这些坏习惯和他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使他没有了营生的能力,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不得不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所以他的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偷了何家的书被吊打,最终他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
孔乙己虽本心善良,但他不面对现实、鄙视劳动、思想迂腐、总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这些都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一、 落魄的童生和疯癫的举人
孔乙己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但作为两个形象,他们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差别。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 清高和自卑的比较
孔乙己虽然未曾进学,却颇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孔乙己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对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废字沾沾自喜,甚至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强辩几句:“你怎么这么凭空污人清白……”,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固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自视清高。
而范进却懦弱猥琐,甘受屈辱,自卑自贱。他惧怕胡屠夫,无端遭受辱骂,却连连说道:“岳父见教的是”。在向胡屠夫借盘缠时,被胡屠夫一口淬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却只能忍气吞声、卑怯畏缩。范进的自卑自贱的性格在随着他考中举人的进程中逐渐减弱,这也只是针对胡屠夫、众邻居等一切地位比他低的人而言。我们可以推断,在高官面前,范进仍然会是一幅卑怯畏缩的奴才嘴脸。
孔乙己的清高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把自己的缺点当作宝贝,并固守不变,最终造成了自己的悲剧人生。而范进则只记住了八股文章,并钻入了牛角尖中,在自卑自贱中苟喘,成为人们批判的对象,腐儒的代名词。
2、 迂腐和圆滑的对比
孔乙己是迂腐的,这主要表现在他的话语之中。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在给小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迂腐的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的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
与之相对的范进却表现出了圆滑的性格,范进的这一性格特点主要表现在与张乡绅的交往中。当范进中举之后,张乡绅前来攀附,说了这么一番话:“适才看见题名录,贵房师高要县汤公,就是先祖的门生,我和你是亲切的世弟兄。”范进的回答是:“晚生侥幸,实是有愧。却幸得出老先生门下,可为欣喜。”其实范进明智张乡绅的攀附之词是无稽之谈,却以一句“幸得出老先生门下”给予了认同。这正是范进世故圆滑的表现。这在范进以后的行事中仍然随处可见。
孔乙己的迂腐是腐朽理念的表现,也是自抬身份的行为。而从范进的圆滑中可见他城府颇深,谙熟官场陋习。
3、 善良和虚伪的对比
孔乙己虽然有诸多缺点,然而这个人的性格却有善良的一面。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他给孩子们分茴香豆这一情节中看得出来。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仍然从自己的碗中分出不多的一部分茴香豆,如果不是一个善良的人,决难有这样的行为。另外,他教小伙计写字也是出于真心实意。
范进的表现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当范进在胡屠夫受银假作谦让时,明知从此再不会要他接济,却说了这么一句话:“眼见得我这里还有这几两银子,若用完了,再来问老爹讨来用。”这就充分说明范进是虚伪的、狡诈的。这一性格仍然贯穿他的一生。在他母亲死后,一次与张乡绅到高要县打秋风,在宴席上不肯用银镶杯箸,以证明他对母亲的“孝顺”,却在燕窝碗里拣出一个大虾元仁子送到嘴里。这恰恰说明他是虚伪的。
孔乙己的善良为自己赢得了同情,而范进的虚伪则招来了指责。
4、 自我安慰和脆弱神经的对比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其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他的穷困潦倒的苦相,正是他精神无所寄托的表现。在这种状态下,他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并在盲目的自命不凡和别人的取笑声中自我解嘲,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这是来自心灵深处的自我否定,也是自我价值的彻底崩溃后的结果。
范进在科举考试中屡考屡败,心灵已经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考试失败一次,压力就膨胀一倍,一旦侥幸成功,这一事实强烈地刺激了他的神经,当下意识的痛苦一旦解脱,他就完全失掉全部精神。才会出现那种疯癫的状态。这说明范进的神经是脆弱的,精神是麻木的。
孔乙己和范进是两种性格截然不同的人,这与两个人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
1.小说是怎样抓住孔乙己脸色的变化来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
分析:《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
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
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孔乙己“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细节,来分析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
2.小说是怎样表现了举人打折孔乙己双腿这一情节的?这一情节对表现主题有什么作用?
分析:有人说:“写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正是从这个方面,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是的,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孔乙己的直接凶手。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分析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决不能忽视作者是怎样表现这一情节的。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孔乙己在社会上竟然间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
3.怎样理解“短衣帮”的“笑”?
分析:《孔乙己》中传出的笑声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长衫人物和掌柜们的笑声,这笑声在孔乙己被打成残废、蠕动在死亡线上时显得特别起劲,这笑声里抖动着剥削阶级的残忍和冷酷,这笑声里震颤着“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残暴。”另一种是短衣帮们的笑。孔乙己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站着喝酒”,说明他没有挤进长衫主顾的行列,而和短衣帮相近。短衣帮和孔乙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几乎处在同一层次上,那么,短衣帮笑孔乙己什么呢?
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一“笑”。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播的思想。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4.这篇小说有哪些语句难以理解?
分析:(1)“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排”这个动作处在孔乙己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孔乙己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孔乙己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对此,我有不同的意见。理由如下:
其一,从孔乙己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奉“君子固穷”。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份:他不肯脱去那件又脏又破但标志着读书人身份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在小伙计面前吹嘘“回”字的四种写法……他不可能以钱为荣,况且他也无钱去炫耀。
其二,从场合看,他也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不会洋洋自得,甚至连回敬几句的勇气也没有。只能不予理会,怎会在此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
其三,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会炫耀。孔乙己“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虽然他的钱不都是偷来的,但是,在众人的眼里,他的钱是不干净的,也许他自己也知道,因此,即使有钱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炫耀,更何况他只有九文大钱,与那些穿长衫的人比,不知寒酸多少呢。
“排”字既表示分文不少,自己是个规矩人,又是对短衣帮的取笑表示若无其事,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活画了孔乙己拮据穷酸的本相。
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
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
(2)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这是《孔乙己》一文的结束语。“大约”是表或然判断的,“的确”是表实然判断的。一般说,这两类互相矛盾的词语是不能用在同一个句子中的。然而,我们在这篇小说结尾处读到这个句子,不仅不认为语法和逻辑上有问题,反而觉得别有一种味道,有言尽而意未尽的感觉。
这一句话的核心意思是“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确”是对“孔乙己死了”的肯定,而“大约”又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揣测。从语法上分析,“的确”是对“死了”的修饰,作“死了”的状语,而“大约”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修饰,是全句的状语。
上面只是对这个句子本身进行静态分析,我们再从上文所叙述的情节发展来体会作者为什么要运用这一组矛盾的词语,进行动态的分析。
在小说的中间部分(即酒客议论孔乙己偷了举人家被打折了腿的一段中),已经有人说过孔乙己“许是死了”的话。但这个揣测被推翻了,因为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到酒店里来喝过一次酒。从此以后,孔乙己再也没有出现过。酒店掌柜在年关和第二年的端午还一直惦记着孔乙己所欠的十九个钱,然而到了中秋却不再说起,这就含蓄地表明掌柜对这十九个钱已不存指望了,因为掌柜已经猜测到孔乙己这回可真的“死了”。作为酒店中小伙计的“我”,对掌柜今年“中秋可是没有说”起孔乙己的含义当然是理解的,而且又经“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的证实,所以“我”终于断定“孔乙己的确死了”。显然,“的确”一词,是承前文而来的,这种对孔乙己结局的交代,是完全符合“我”当时的想法的。从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的命运来看,他在那个时代不可能获得别的结局:腿被打折,他的生计已很艰难,何况折腿以后,除了穷死,别无生路,“的确”一词是孔乙己悲剧的必然归结。那为什么用“大约”来表示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猜测呢?因为在咸亨酒店里出入的人谁也没有看见过孔乙己死了的现场,谁也没有听到过孔乙己死了的音讯,人们本来就没有关心过他,所以小伙计悬想孔乙己悲惨结局时用了一个“大约”,表示一种推测。
类似这一句的形式,在鲁迅别的作品中还可找到。例如《阿Q正传》中:“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父亲的病》中:“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这类句子是有规律的,一般后面的“的确”或“确凿”一类词,常常是针对文中提及的一种说法或想法的肯定,而前面的“大约”“似乎”一类词,则常是在婉转推测的语气中。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的人。 比如他到酒店喝酒从不拖欠酒钱; 没事的时候,诚恳地教小伙计写字; 邻居家孩子围住他时, 他不是把他们赶走, 而是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这些都表现了孔乙己本性善良、性情温和的一面。
但是,孔乙己读了书,思想里便全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理想。他渴望得到科举的功名,渴望成为秀才,成为举人,过上有权有势的生活。虽然没有实现,但是他却把读书人的身份看得很重, 这个身份成了他痴心固守的精神支柱,成为他寻求自我安慰的精神幻想。
同时孔乙己也染上了知识分子的坏习惯。比如他鄙视劳动,他身材高大,说明了他有干活的能力, 但他却固守着 “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不像“短衣帮”一样去干活养活自己, 甚至自己乱蓬蓬的胡子不知整理, 穿的长衫也不补不洗;他还好喝酒,当他有九文大钱的时候,他会排出钱,要酒要菜,而当他在被打折了腿并且仅有四文钱的这种情况下, 他都会用手走着来酒店, 从兜里摸出这四文钱,要一碗酒喝。
其次,作为知识分子,他却思想迂腐,对别人说的话,甚至随口说的都是“之乎者也”之类的话,此外他还沉浸在 “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种僵化的知识。
更为严重的是,孔乙己的这些坏习惯和他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活使他没有了营生的能力, 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他不得不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所以他的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 偷了何家的书被吊打, 最终他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
孔乙己虽本心善良,但他不面对现实、鄙视劳动、思想迂腐、总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这些都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其一,从孔乙己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奉“君子固穷”。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份:他不肯脱去那件又脏又破但标志着读书人身份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在小伙计面前吹嘘“回”字的四种写法……他不可能以钱为荣,况且他也无钱去炫耀。
其二,从场合看,他也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不会洋洋自得,甚至连回敬几句的勇气也没有。只能不予理会,怎会在此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
其三,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会炫耀。孔乙己“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虽然他的钱不都是偷来的,但是,在众人的眼里,他的钱是不干净的,也许他自己也知道,因此,即使有钱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炫耀,更何况他只有九文大钱,与那些穿长衫的人比,不知寒酸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