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太简单了.一般来说这样的情况不算违约,因为有可能你们现在还处在施用期或者所谓的实习期内,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当然违约咯
再问,如果与第一家签了三方协议而且户口材料公司已经提交给人事局了,可是又想签第二家了,那么户口材料还能要回来吗?第二家还能用这些材料去申报户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