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医保多少钱够上判刑

诈骗医保多少钱够上判刑
2024-11-12 18:06: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诈骗医保超过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2:

诈骗医保资金,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各地的数额幅度不一致,山西省为五千元以上达到入刑标准。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晋高法【2011】10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共同研究,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在《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我省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为:  

1、诈骗公私财物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八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参照诈骗罪确定的数额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涉嫌诈骗医保基金139万余元这伙人终于站上了被告席  

浙江省嘉兴一家民营医院上至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副院长,下至医生、护士、检验人员等各环节人员集体进行造假,以免费体检、康复的名义吸引持有医保卡的老人来医院,并办理虚假住院,以此骗取医保基金。近日,这个16人的诈骗团伙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2015年4月,马某和老丈人郭某等人一起投资在嘉兴南湖区开了一家民营医院,马某是股东,父亲马某根是法定代表人,老丈人郭某担任院长职务。经营期间,医院业务量较少,一度难以维持。  

到了10月份,马某和岳父郭某几个人想到了一个挽救的“政策”:通过搞一个关爱老人的活动,印一些价值3000元的优惠券,让办公室王某还有外联部的一些工作人员去发放,召集有医保卡、身体有慢性病的老人到医院假住院。  

据了解,老人到医院做康复治疗,医院工作人员都会帮忙办理住院手续,每张床位可以得到100元的补贴,医生、护士、康复师可以虚开各种治疗费用的单据,通过这样的方式套取老人社保卡里的钱。  

而事实上,这些老人并没有住院,也没有接受单据上面所有的治疗和药品。医生会给病人开化验单、配药清单等,护士会按照医生的开的单据去执行,康复师会帮病人开具康复理疗项目的单据。  

医生、护士、康复师、化验员的收益都是和他们开具的消费单据挂钩的,开的越多,收益也越多,医生、护士是按照自己病区总业务量的2.5%提成,康复师是按照康复治疗项目的业务量5%。  

与马某、郭某一起受审的22名被告人,都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认为,马某、郭某涉嫌以“挂空床”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合计1396424.37元。而在马、郭二人的指使或安排下,李某、黄某等人作为医院的医生,为获取业务提成,对“挂空床”的老人虚开、多开检验、药品等费用。  

赵某等6人作为医院的护士,在明知医生虚开、多开医药费的情况下仍执行医嘱,虚开、多开护理、吸氧、床位等费用;赵某祥作为医院的药房主任,将虚开、多开的药品整理好后列出清单交给马某、郭某,同时找医药公司虚开发票后将药品入库重新销售。  

而王某某作为医院的检验员,在明知“挂空床”的老人没有做检验的情况下,伪造检验报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结伙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涉嫌诈骗医保基金139万余元 站上了被告席

回答3:

诈骗医保超过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4:

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诈骗罪

回答5:

一般是三千元。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律师咨询平台-律师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