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病危通知书的人要负什么责任?

2024-11-15 12:51: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签字,就表明对患者的病情的了解,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趋于恶化,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

能够签署的一般限于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其它的人是不能签的。

医院把病人病情严重的事实告诉病人的亲人而已,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在临床医学上,以下患者最易收到病危通知书———

老年人:很多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及老慢支等陈旧性疾病,一旦发病,病情变化迅速。

婴幼儿:对于婴幼儿,特别是高烧等疾病,发病迅速,很可能引起肺部感染等并发症。

车祸伤坠落伤:这些伤可能引起颅内、脏器等部位受损,一般随时间推移,病情逐步严重。

大出血:产妇及意外刀刺伤,一旦出血不止,就会导致心脏等功能衰竭。

身患多种疾病患者:这种患者一旦发病,很容易引起感染等并发症,导致心肺等器官损伤,而危及生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危通知书

回答2:

签字,就表明对患者的病情的了解,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趋于恶化,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

能够签署的一般限于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其它的人是不能签的。

医院把病人病情严重的事实告诉病人的亲人而已,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山西省灵石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晚上7点30分,两名河南省藉民工被送往灵石县医院急诊室,其中伤者赵新宽的家属在赵入院后因看到赵的病情危急,多次敲值班大夫的门,而值班医生行动迟缓,7日下午8点20分,赵新宽死亡。

其家属要求追究医院主治大夫的责任,然而,该院领导却对记者说“医院的最大失误是没有及时给病人家属下病危通知书”,并一再强调说关于病人家属反映的说多次敲值班大夫的门叫不来大夫的问题。

这只是暴露了医院在服务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以后只要加强管理就可以,这并不是造成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一个医院在医生没有责任心的情况下,间接导致了患者死亡,却用“未及时给病人家属下病危出通知书”来推脱责任,怎么想都有点太牵强附会了。

归其主要原因,笔者以为还是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没有做到位,而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更是没有深入人心,比如当前屡禁不止的“红包”现象,“搭车开药”、接受“请吃、请喝”等等现象,我以为都是医务人员道德滑坡的内因所致。

医疗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如果医院时常向职工灌输“病人至上”的思想,为患者提供一流的服务观念,如果医院能强化医德考评的新闻、社会、病人、医院的多元监督约束机制,那么此类事件还会频发吗?

如果医院能通过深化医疗改革造就一批既重利益又重正义、良心和道德,既在正当利益面前当仁不让,又在不义之财面前不伸手,充满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那该多好!

如果医院能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准则,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视病人为亲人的话,那该多好!肯定不会出现用“未及时下病危通知书”来推脱责任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岂可用“未及时下病危通知书”推脱责任?

回答3:

签字,就表明对患者的病情的了解,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趋于恶化,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

能够签署的一般限于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其它的人是不能签的。医院把病人病情严重的事实告诉病人的亲人而已,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在临床医学上,以下患者最易收到病危通知书———

1、老年人:很多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及老慢支等陈旧性疾病,一旦发病,病情变化迅速。

2、婴幼儿:对于婴幼儿,特别是高烧等疾病,发病迅速,很可能引起肺部感染等并发症。

3、车祸伤坠落伤:这些伤可能引起颅内、脏器等部位受损,一般随时间推移,病情逐步严重。

4、大出血:产妇及意外刀刺伤,一旦出血不止,就会导致心脏等功能衰竭。

5、身患多种疾病患者:这种患者一旦发病,很容易引起感染等并发症,导致心肺等器官损伤,而危及生命。

相关案例:

山西省灵石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晚上7点30分,两名河南省藉民工被送往灵石县医院急诊室,其中伤者赵新宽的家属在赵入院后因看到赵的病情危急。

多次敲值班大夫的门,而值班医生行动迟缓,7日下午8点20分,赵新宽死亡。其家属要求追究医院主治大夫的责任。

然而,该院领导却对记者说“医院的最大失误是没有及时给病人家属下病危通知书”,并一再强调说关于病人家属反映的说多次敲值班大夫的门叫不来大夫的问题。

这只是暴露了医院在服务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以后只要加强管理就可以,这并不是造成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危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岂可用“未及时下病危通知书”推脱责任?

回答4:

  签字,就表明对患者的病情的了解,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急剧恶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医生在诊断后告诉家属病人的病情,抢救方案,以及预后可能不好的书面形式。患者家属签字,就表明对患者的病情已经知道了,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对如何下病危通知书,卫生部并没有明确进行统一规定,但任何一个职业医师都可以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或病情向恶化方向发展时下病危通知书,这是执业资格赋予的权利。

回答5:

个人认为: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双方之间属于医疗合同关系,当患者身体状况出现病危,医疗有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的义务,也就是说患者本人或家属就患者身体状况以及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等情况享有知情权。签署病危通知书意味着医院将患者身体出病危情况对患者或家属进行了告知义务。个人理解,不足之处,还望专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