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不可以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现阶段,全国各省各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彼此独立,互不联网,致使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只能先与异地医疗机构现金结算,造成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疲于奔波。
现行的医保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有卡不能用。
2、医后报销难。
3、就医成本提高。建立全国医保一卡通,方便流动人口就医,已经引起了包括人社部与卫生部在内的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扩展资料
目前办理医保一卡通,可以实现异地使用医保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04月23日表示,针对医保报销结算手续比较复杂的问题,将在全国推广医保一卡通。医保一卡通的外观就像我们平常使用的银行卡,而与银行卡不同的是,医保卡上有我们的医保信息。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一卡通,可以即时结算医药费,无需再走报销程序。
某些地区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确实已在相关医院实现“医保一卡通”,但因社会保障卡分期分批发放,使用旧卡者到相关医院治疗仍需按原来的程序办理手续。
在没有领到新卡之前,旧卡仍可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店使用,但到市外就医治疗的,仍按原规定执行,需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到市医保处报销结算;一旦领到新卡并启用,旧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转入新卡,旧卡自行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一卡通
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属地原则,除了异地参加工作由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之外,不能异地办理医保。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根据规定: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3.3厘米)彩色照片2张,初次参保必须由本人到医保中心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异地户籍人员,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用工合同。
扩展阅读: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个人医保卡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办理医保卡时,需要本人带齐证件去当地所属医保局才能办理的,如果在异地的话是不能办理的。
不能
“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