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少量、隐蔽纹身的,符合征兵条件的不妨碍当兵。兵役法第三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2、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3、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4、少量纹身不在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规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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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条件:
1、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2、征集的青年为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 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3、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最高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
男性不可以(除非你是少数民族),女性可以。
应征青年身体检查时发现刺有“点、字、图案”的,一律不合格;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痕迹影响军容的,也判定为不合格。“每年征兵体检中发现文身的人也不少,有的身上文着虎、蝴蝶,
还有的在手臂或手上文着‘爱’、‘恨’等字样,有的文着别人的名字。”这些都是不能通过征兵体检的。另外,还有的青年手臂上有很多烟头烫伤疤痕,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的都不合格,视为有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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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问题: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不可以。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外科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肯定不行。
洗掉不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