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缝留设原则及具体部位是什么?

2024-11-21 13: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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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缝留设方法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墙应留水平缝,梁、板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
  ⑴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⑵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⑶ 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⑷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⑸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⑹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楼梯的混凝土宜连续浇注。若为多层楼梯,且上一层为现浇楼板而又未浇注时,可留置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中间的1/3部位,但要注意接缝面应斜向垂直于楼梯轴线方向。(施工中存在争执原因是旧规范规定了楼梯施工缝必须留置在中间1/3区段,传统施工留置在向上、下3步处,留置在梯段中间时,理论上是剪力较小,但施工时施工缝质量不好控制,二次支模时容易产生已浇筑部位形成短时“悬挑”,反而不利于构件的质量控制。)
  ⑺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⑻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处理要求
  施工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于素混凝土 结构,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埋入深度 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d,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圆钢筋时 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 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 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2、当混凝土不需加热养护、且在规定的养护期内不致冻结时,对于非冻 胀性地基或旧混凝土面,可直接浇筑混凝土。
  3、当混凝土需加热养护时,新浇筑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 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C;与混凝土接触的地基面的温度不得低于2°C。 11.3.11混凝土开始养护时的温度应按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低 于5°C,细薄截面结构不宜低于10°C。
  4、应凿除已浇筑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毛后露出的新鲜混 凝土面积不低于75%。凿毛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人工凿毛时,不低于2.5MPa。
  2)用风动机等机械凿毛时,不低于10MPa。
  5、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但不得存有积水。在浇筑新 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施工缝 宜在旧混凝土面上铺一层厚10mm~20mm、比混凝土水胶比略小的胶砂比为1: 2的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 少 10%。
  6、施工缝为斜面时,旧混凝土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