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与公司已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故辞职后仍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
现在的公司基本上都是黒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都是违法的,就现在你的情况要求公司补交的可能性不大,除非经法律途径上仲裁委员会调解,应该是怪浪费时间的。
这种情况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劳动仲裁。你的要求会被支持。一般来说,公司会派人和你协商解决,估计会适当的给你一些补偿。
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帮员工买社保!
现在已离职!
不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吧
现在已离职了。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喂,你现在不是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