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京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申请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2、车辆相关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3、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报废回收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本材料为需要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提供
二、 北京车辆报废流程
1、车主将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2、车主在网上或办理网点填写提交老旧机动车淘汰政府补助资金申请(符合北京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3、交易办理平台审核车主信息,政府部门监督审核
4、审核通过后车主到业务办理网点提交相关资料
5、如果您的车符合报废补贴标准,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国家对汽车报废的相关政策的实际来看,对于汽车的使用年限来说,制定的相应的政策,而且对延长使用年限有一新的规定。对于私家车主来说九座包含九座以下的非营运车辆,主要有轿车、越野车、轻型小客车、轻微型旅行车等车辆的使用年限已经达到了15年。达到报废年限以后如果要再继续使用的话,可以进行相应的延长,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不需要进行审批,每年必须要按照国家对于机动车的安全以及污染物排放方面的规定进行定期的检验,每年不少于两次,如果是超过20的车,每年必须要定期检验四次,也不是检验合格,就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所以对于旅游载客的汽车来说,九座以上的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最长的延后时间不超过10年。载货的汽车使用时间为10年,最长不能超过5年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