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外伤一般应该去外科急诊!值班医生应做好病史询问,然后做必要的检查,如伤口情况、受损肢体神经运动功能情况,必要时拍片子等检查,最后才是治疗,包括缝合。不知道你的医生当时有没有做检查,病历本上是否有记录检查说神经未见受损?如果没有,说明医生不认真不仔细,如果有检查但是没发现,也说明医生水平不高,造成漏诊(而不是误诊)。复诊时还没看出来,说明这个科室医疗水平严重问题!骨科诊断是否有详细的检查记录,一定是确切的诊断,不能推翻的,这样打官司才对你有利。因此你这个问题目前看应该属于医疗事故,至少是漏诊错误。因此,目前你可以去医院这个科室,找那几个医生谈,让他们陪你损失,谈不拢,找科主任,科主任不能解决时,就去医院的医政科或医疗纠纷科投诉,协商解决。之前你要想好需要哪些赔偿和数额。谈得拢就解决了,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每次去的时候,最好录音或带着律师。
1. 手外伤缝合,应到手外科。
2. 如确实是医生缝合造成手腕尺神经受损,那就是医疗事故。【你得有充分的证据】
3. 除病历本,检测单据和发票外,还有:同院骨科医生复诊,诊断为手腕尺神经受损的字样(最好有,是“因为缝合不当”造成的字样更好)。
4. 可以拿上所有的资料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再寻找和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
【我觉得你的事情很难,要想方设法去克服困难】【尺神经的修复许多人治疗多年,受损严重的可以手术治疗】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有五个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个条件缺一不可。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但是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或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但是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又或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并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而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又或者医疗事故的主体没有医护人员资格(比如无证行医)等都不是医疗事故。就是说你的尺神经受损如果是因为医师操作不当引起,就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外伤本身原因造成(这时医师虽然尽力缝合,任然无法改变尺神经受损的结局。)那么就不是医疗事故。
大哥,这个明摆着是医疗事故。到律所找个律师,是人的就能帮你打官司。绝对胜利。 你要保存好收据。别的你不懂的要去做鉴定。钱是医院拿的。 你要保存好治疗时的所有单据,包括打车与公交车的收据,
你这个最好去起诉。医生若故意造成此结果就不仅是医疗事故了,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了。你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是病历和手术记录。这个对方即医院要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