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步骤,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放招标文件;
4、投标预备会;
5、编制、递送投标文件;
6、开标;
7、评标;
8、中标;
9、合同谈判与签订。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需求确认:确定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这包括明确项目的范围、技术规格、交付时间、合同条款等。
2. 招标公告发布:将招标公告发布给潜在供应商和承包商。公告中包含项目的描述、要求、招标截止日期等信息,以及供应商可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 招标文件获取:潜在供应商和承包商可以通过支付相应的费用或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 投标预备会:组织投标预备会,向投标人介绍项目情况和技术要求,解答投标人的疑问。
5. 编制、递送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
6. 开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评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 中标: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