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你的账户里必须有钱,现在当月是否还在缴纳都无所谓,并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最后还是要在账户里留下200元左右的金额,不能全部都提取出来。很多城市针对公积金提取是有年限规定的,比如说:如果你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已经超过2年的,你可以提取上一家公司给你缴纳的全部公积金。你需要跟之前的公司联系,让他们给你出具一份公积金的证明表,不过一般来说,当你离职的时候,公司已经把这份材料给你准备好了。然后你再去当地的公积金提取办事处,填写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有你的收入证明之类的文件都要准备好,当然,不同的城市对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是不同的,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去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如果是有租房或者购房的需要而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更加好办,拿着你的租房或者购房正规盖章合同过来,就可以更快地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一、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5、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先到原单位办理租房公积金的地方拿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有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之分,先弄清楚
2、拿到表后到原单位管理印章的部门盖上相应的印章
3、弄清楚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上班时间啊,直接把身份证和住房公积表提交工作人员
4、现在离职支取公积金的条件是六个月未参加工作.本市人员凭身份证即可,即日到账
扩展资料
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简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该通知指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因购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项销户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下属的十八个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目前,离职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如果离开北京的话只能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交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_百度百科
概要流程:
1.职工提供必需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1、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2、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详细流程:
1、到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交代的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经审核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3、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
5、在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情况下,带着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取款支票,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参考资料:住房公基金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