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2024-11-15 1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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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的主体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调解的主体是党委、政府及行政部门。

2、调解内容不同。

人民调解主要调解民间纠纷,具有便捷、高效、不收费、不伤和气等特点。

司法调解主要调解诉讼过程中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执行和解案件等。

行政调解主要调解具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人的纠纷。

3、性质不同。

人民调解的性质是非诉讼活动,司法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调解同人民调解一样,属于诉讼外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区别

回答2:

一、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而司法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二、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调解协议,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调解协议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意义

(一)司法调解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有效地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

(二)司法调解有利于体现当事人平等主体的地位,创造和谐的气氛。司法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使诉讼更加人性化,诉讼当事人可以平等地协商,自主选择。

(三)司法调解有利于体现法官居中的作用,增强司法公开的透明度。法官保持中立的立场,通过依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而且调解内容不受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有利于促成当事人一并解决纠纷的相关事项,彻底化解矛盾。

(四)司法调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调解一起案件可能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它减少了不必要的诉累,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通常不上诉、不申请再审、不再上访,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既稳定了社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调解

回答3: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回答4: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没有强制力,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般用于调解夫妻吵架、邻里纠纷等比较简单的纠纷。
行政调解:职能单位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的调解,比如国土局负责调解涉土纠纷,林业局负责调解涉林纠纷,农委负责调解农业纠纷,人社局负责调解劳动纠纷和人事纠纷等。具体到部门,比如人社局的劳动调解委员会。
司法调解:由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庭派出调解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诉诸本法庭打官司,一般是针对违法侵权行为的调解。

回答5:

人民调解:是指居委会、村委会等人民自治组织,对人民的矛盾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制定成调解书后,具有合同的效力。被调解人签收调解书后又返回的,视为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

行政调解: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如劳动调解委员会。部分行政调解是行政诉讼的前提。

司法调解:法院在司法过程中进行的调解,一般是可以调解也可以不调解,但离婚案件必须调解。司法调解后,双方达成并签收的调解书具有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