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切身体会:一,我老公当初读书不争气,也是读了定向生。后来分工的时候(以前是分工,现在是招考),和他一个班的和他一起进入同一个单位,可是人家是全额拨款,他是自收自支。后果就是人家加工资有文件就加,他的工资要他和和他一样身份的工友一起去创收,然后领导批准了以后才可以加。。。。。。。。二,某个姐妹也是定向的老师,定在了昭通,然后毕业了,没有找工作就有了份工作,乍看很好可是到了她才知道,她分配的地方很偏僻,并且她需要很多年以后才能离开那个岗位,违约的巨额款不是她或者她男友给得起的,二人最终分手了。。。。。。所以,定向切切记住不要定小地方。可是退回来说,除了小地方,好的地方也不会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