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是不容改变的。只有坚持这一性质,才能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和长远利益。
《指导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将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是由社会主义性质、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坚持这一性质,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全体人民根本利益。
简单点说就是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具体点的 书本有 参考资料:P110(别人说的,不知道是不是一本书)
我国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这一性质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是不容改变的。只有坚持这一性质,才能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和长远利益。
《指导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将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