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为了给你买保险诱使你签订不真实的劳动合同,公司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钻法律空子,其动机不纯来欺诈你就范;事实上你已经上他们当了。你只要签了字,当地社保单位已备案,结合我打劳动争议官司庭审经验,我准确地说,那份合同就是你现在履行的合法有效合同。你要改变比较难;
2、你如果想拿到这份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之规定,向单位索取,如果单位不给,你到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监察科去投诉,工作人员会受理你的,同时你也可以投诉他们跟你签订假合同的事实真相,由监察科出面,来变更、体现出你真实意思的合同。你要提供你实际月工资发放情况来证明你主张的事实;
3、单位不将你真实约定的待遇载入劳动合同中,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一是怕你到社保局闹,因为你的工资高,会抬高社保缴纳基数,二是怕你将来打劳动争议官司,赔钱多;
劳动合同法第16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假劳动合同属于违背双方意愿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假合同是无效的,但公司之前的做法也是无效的,因为他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签订真合同。
你可以主张无效。。。我估计公司若没背景,会怕你。认定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这个做法被捅出来了。即便有关系,有靠山,捅出来,大家都不好过。
这之前,你可以和公司谈判,协商。
你和行政部的攀攀关系复印份。
如果不成,你就告它不和你签合同。
你可以要求公司以前所签订的假合同无效,并且要求公司重新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因单位一开始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虚假的,所以也是无效的,这个不存在法律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