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必要诉讼参与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当事人。如果不是必要诉讼参与人,那法院会作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被告经法院传呼而不到庭的,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被告拒不到庭,实际上是放弃了自己的答辩权,对原告反而有利。对被告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如果必须到庭的,法院会强制到庭,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对被告不利。另外也不可能借此拖时间,每个案件都有审限的,二审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拘传是强制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因此拘传与传唤不同。拘传不以是否已经传唤为必要条件。拘传由侦查人员或者司法警察不少于两人执行。拘传,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强制其到案。传唤、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好,你们的情况主要是考虑起诉不了法院会通知吗这个问题。法院会直接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不会用电话、短信告诉你,骗子就是利用短信骗人的。你不是遇到骗子吧,奔跑吧兄弟、新歌声中奖的都是骗子,他们冒充法院吓唬人,不理他就可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没什么处罚,会缺席审理。这对你可能是不利的,也就是输官司。
民诉第100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二楼说的,我都知道,哇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