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作实效性总结

2024-11-16 2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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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办理议案、建议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举措,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对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推进工作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河南省固始固始县人大代表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议案、建议内容十分广泛,见解多种多样,关注发展,贴近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选题比较好,建议关乎全局。有关机关、组织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了解民意更加广泛,推动工作更加有力,纠正偏差更加及时,作出的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

通过具体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既是对代表的负责和尊重,也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是顺民意、聚民心、系民生的具体举措。因此,我们固始固始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几年来,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增强督办力度上下了一番功夫,实现了“人来人往替代文来文往,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的转变。使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答复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基础。固始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办理期间的督促检查,每年主任会议多次研究督办工作。固始县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固始县长、副固始县长亲自过问和阅批办理件,固始县政府办及各承办单位领导都亲自研究把关,把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了领导,强化了责任。固始县人大常委还对办理固始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了相关规定:一是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解决好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熟悉业务、职责明确、作风扎实的办理工作队伍,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条件。二是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把代表议案、建议逐件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明确办理目标、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切实增强承办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牢记责任,带着感情,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代表议案、建议,真正做到想代表之所想,做代表之所需,尽心尽力做好办理工作。

二、强化创新意识是关键。针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极积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继续坚持好“五定”(定分管领导、定工作人员、定办理时限、定职责任务、定保障措施)、“六把关”(把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三不准”(不准不面商就答复、不准不经领导审核就正式答复、不准承办单位擅自转办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规范的议案、建议办理制度和一整套富有成效的办理工作流程,使办理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具体讲,就是要推行“三三四五”办理工作新机制。第一,要做到“三有”:有专人具体办理,有领导负责把关,有办理情况的统计和反馈。第二,要严把“三个环节”:规范交办程序,重视期间检查,做好后续督办。第三,要讲求“四率”: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第四,要推行“五公开”:公开重点议案、建议,公开承办单位,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代表满意度。

三、强化督办工作是保障。按照固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要答复代表。能不能落实好这个规定,督促检查工作是重要的保障。

一是加强人大常委会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常委会相关委室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敦促承办部门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采取现场督办、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做好督办催办工作,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措施。对议案和公开办理的建议、重点建议的督办,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执行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委室和代表参加的督办制度。

二是层层落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措施。“一府两院”及有关组织层层建立起内部督办制度,并开展了经常性督促检查。固始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办理议案和公开办理的建议、重点建议。对办理难度大或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议案、建议,有关领导集体督办,主办单位牵好头,协办部门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我们退回重办。通过加强督促检查,使代表议案、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要着力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解决和妥善处理议案、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能够解决但一时难于落实解决措施的,应当先向代表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答复代表;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取得代表的理解。督办部门要采取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协调,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效果,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同时,要积极探索跨年度跟踪督办和“再答复”、“再面商”工作机制,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与推动、改进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真正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是不规范、不到位、不落实、不满意四个方面的问题,即:交办、督办程序还不太规范;少数承办单位的领导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少数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措施还落实得不够好,重程序、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有少量的存在;一些代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还不是真正满意。下步工作中,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