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可以采取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特种工具是一种安全保护用品,所以用户一定要购买经国家认可防爆性能试验检测鉴定合格的产品。
2、使用前应识别气体场所,确定所以工具是否达到其防爆性能。
3、不应在非危险场所当作普通工具任意使用,以免失去应有的性能。
4、使用特种工具时,尽可能在干燥环境中,如不可能避免在潮湿环境中使用时,就尽量加快操作速度,减少工作时间,防止造成较大腐蚀而发生危险。在使用后随时擦拭干净,并严禁与有腐蚀性物质同装一个箱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做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如金属焊接的,要同时提交劳动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电气焊接培训结业证书。
(五)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⑤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第①项、第②项、第④项和第⑤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