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位对方,对方故意不接电话法院送不到传票,我该怎么办?

2024-10-31 17: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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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试下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法院用专用的邮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二是,如对方拒收或地址不对,则可以采取到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特别是在楼前,门前贴上法律文书,告知让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院领取相关手续;三是,如对方还是不去,则由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时间要长些,每次包括开庭,判决,执行等都要进行送达。

回答2: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过了各种送达方式,仍然找不到被告的,可以请求法院适用公告送达方式,简单说就是登报纸送达传票。
公告送达传票,对离婚案件造成的结果,可能会是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就是不离婚。
纵横法律网 卞洪伟律师

回答3:

法院不送公告,你可以去法院的纪检监查室去举报办案的法官,只要是立了案,你不提出撤诉,是不会做自动撤诉处理的。
如今的社会,你不吵,不闹,不会给你从速处理。简易程序的案件,三个月办结,组成合议庭的案件,六个月要办结案。建议,你去找他们院长,给承办人施加压力或者去信访局

回答4:

如果三个月他还是不出现,你三个月以后再次提出离婚,法院会受理的,就会以缺席判离

回答5:

需视具体情形而定,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之日起,通常地址正确,联系畅通情况下,对方可在两周内收到。
如果存在地址有误、联系不上或对方拒收等情况,则需要二次送达,仍旧不能送达,则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