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民事诉讼一审,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所以,现时法院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你着急的话,只能与案件的主审法官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处理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一个人审理),那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要下判决。
如果是普通程序(三个人审理),那要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延长到一年。
建议你催促法官,超过审限了就去找他们院长,法院考核怕超期限。
你有没有给法院打打电话询问一下?你不要着急~~多催一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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