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下学期(6月网上预报名,7月现场缴费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大四开学不久(9月中旬)考试;11月下旬(20日左右)公布成绩。如通过考试,来年7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1月领取证书。
相关政策解读:
非法本、非全日制、双学位学生如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文件原文: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以上是文件原文,根据文件原文,以下事项明确:
第一,如果用法学类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如果一个人,本科非全日制,又考取了法学类硕士学历(全日制),是不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
第二,如果一个人本科是非全日制,那么必须考取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才符合学历方面的条件。
(“学历”法学类只认全日制本科。非法学类“学历“认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
第三,双学位同学福音。如果一位同学,本科是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则已经满足了学历要求,同时辅修了第二学位是“法学学位”,符合条件。
司法考试温馨提示:
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生(不管专业是否为法学类),只能有两条途径满足学历要求:
第一,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考全日制法律类研究生不符合条件)。
第二,或者重新参加高考,考全日制本科学历。
具体报名条件解读如下:(仅属于解读,具体规定还需等正式文件颁布)
1.全日制法学类(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公安等)本科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2.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法学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即使是在职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也没问题,只要有法学类学位就可以了。)
3.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本科非全日制,只能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或重新高考),然后重复第2、3条。
5.双学位。全日制本科非法本,辅修第二学位法学,可以直接报名。
6.依照惯例,大四上学期9月可以考试。在读研究生可以考试。
大三下学期(6月网上预报名,7月现场缴费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大四开学不久(9月中旬)考试;11月下旬(20日左右)公布成绩。如通过考试,来年7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1月领取证书
原来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之后才能报名,现在大四可以报名了
http://baike.baidu.com/view/25584.htm
2008年司法部关于报名条件的公告中有这样一条:“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就是说本科生在大三时就可参加司法考试,这对于法科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大三下学期,即六月份报名,开学九月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