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与户主关系可以更改,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可以更改,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
发现户口簿上的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明,个人情况在不断变化中,为了避免后续问题的出现,及时变更很有必要。户籍页上信息变更,派出所可以重新打印,也可以是户籍警手改,盖章生效。
尤其是当家长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许多情况需要变更,所以一定要随时关注,建议大家一年到派出所进行一次核查,不论纸上的还是电脑里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信息警务中队张队长介绍说,居民户口簿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原因很多。有些是历史原因,户口簿上的内容由手写变为机打的过程中,可能出错,再有就是居民的户籍信息变动后,本人没有及时申请改动。
扩展资料:
从事公共管理教学的市民赵先生表示,针对当前人员流动、社会变化发展,户籍操作管理上可以逐步完善。不论是户籍派出所、民政、人事劳动、医疗保险、社区等职能部门,还是当地、异地信息互通,联网共享,许多事情都要求本人在户籍地办理,有时候会给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建议户籍信息横向竖向互通、共享,不论涉及婚姻、就业,不论户籍地、居住地,不论是职能部门还是在派出所,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操作、办理,最大程度便民的同时,减少信息不同步造成的“失误”。
打个比方,婚姻登记,只要民政部门一改,其它电子录入内容相应都改过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在任何一个承办社区,都可以直接打印出户籍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户口簿信息有“误差”该咋改?
如果户口簿上的与户主关系写错了,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去的时候,先由所在村委或居委出具一份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
可以,去名政局改,有点麻烦的,需要你们那里的居委会开证明的单子,然后拿着户口本和有关证件去名政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