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税是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税种的税率分别是: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各类烟草的税率为: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
烟酒税是对烟草、酒类的生产、销售征收的一种税。我国酒税历史悠久,自西汉始,就有酒榷,迄于元明,酒课渐增;烟税的开征则始于清代后期的嘉庆年间,但当时尚未成为独立财源,与一般杂税无异。 烟酒税之名发端于清后期的光绪年间,为解决袁世凯小站练兵的经费需要而首先在直隶省开证,随后推行于全国,成为一项重要的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