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结婚证和户口本都在男方、现在女方提出起诉离婚。女方能起诉成功吗?

2024-11-19 0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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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婚证、户口簿不影响离婚判决。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女方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和户口本。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可以由女方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离婚手续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女方户口本使用。
  再凭身份证和开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